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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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交通法定标准包括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纠纷的事故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保险一般是在三个月内会结案。

一、赔偿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法定标法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不同的赔偿,理赔标准不一样:

1.医疗费,交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事故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保险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赔偿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法定标,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护理费、事故交通费、保险营养费、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法定标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法院多久受理

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律师在线提醒您,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律师在线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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